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祭土神打牙祭,尾牙後萬業休


作者:劉還月(本圖文有著作權,禁止以烤貝的方式轉貼到你的Google+、臉書、部落格或任何網頁,但歡迎以連結的方式,分享到你的世界)

陰曆十二月十六日

◆歲時釋義

陰曆十二月十六日為台灣歲時節俗中的「尾牙」,也就是一年之中最後一次「作牙」。

「作牙」也稱為牙祭或作禡,「禡」乃是戶外祭祀之意,《康熙字典》載:「於內曰類,於野曰禡。」,《說文解字》則載「師行所止,恐有慢其神,下而祀之曰禡。」因此最古老的作禡,乃是傳統社會中,因交易買賣而衍生出的祭祀土神活動。

◆歲時緣由

台灣人至今仍在每月初二、十六日「作牙」,顯然是早期互市行為所流傳下來的,古老的社會為自行生產為主的社會,並不重視交易買賣,偶有東西需要買賣,平常也找不到買主,慢慢地才有人約定在望朔日隔天,也就是初二、十六日,到約定地點作交易,後來雖逐漸形成「市集」,但早期並沒有專業商販,大多是家裡多出來的東西挑出去賣,這些自產的東西在本庄一方面礙於親情與鄉里人情,都不便在本地做買賣,因此都要到他鄉外里去尋求交易的機會,要到別人的村庄,入庄第一個碰到的就是守在村庄入口的土地公,來做買賣的人為了生意好些,自然得祈求土地公的幫忙,請祂幫忙找一些鄉親來買東西,賣東西的人無論生意做得如何,祭祀土地公的祭品都要帶回家,供全家人打打牙祭,做牙之俗也就因此而產生了。

掌理地方的土地公,雖然自己沒有錢,卻是最熟悉鄉里的神,如果祂願意把地方上有需要的人帶來買東西,賣東西的人生意自然就會好,正因如此,土地公也就成了做買賣者的帶路財神,直到今天,許多商家都奉土地公為財神爺,正是這個緣由。

◆歲時特色

隨著時代的進步,原本以自己生產的社會也逐漸改變成經濟社會,人們做生意的形態雖然改變了,但土地公就為財神爺的形象卻更根深蒂固,無論買賣什麼東西的商販都相信,多拜土地公必能夠保佑商家生意興隆,客似雲來。因此每逢陰曆每月的初二、十六日,商家大多會準備三牲祭品,隆重祭祀土地公,宴後將祭品料理一番,和員工一起打牙祭,正是例行的「作牙」。

年中一個月兩次的「作牙」,以二月初二日為「頭牙」,十二月十六日為「尾牙」,做完了「尾牙」,代表這一年平常日子結束了,接著就進入歲時節俗中的「歲」,也就是新年之期,因此各行各業都會有跟尾牙相關的祭儀或活動,連雅堂修《台灣通史》載:「十二月十六日,祀社公,謂之尾衙,工人尤盛,以一年操作至是將散也,而鄉塾亦以上元開課,尾衙放假,外出之人,多歸家度歲。」

◆歲時活動

傳統社會將尾牙現為工作的尾期,主要是跟早期的社會形態有關,農業社會時代,大多數人都是自耕田園維生,外出工作者大多是無田地或田園不夠維生的貧窮人家,工作的形態不是做長工就是當僕奴,無論是那一種都是一年一聘,受聘者在元宵後便上工,此後一年間只有端午和中秋可返家兩次,一直到了尾牙,這一年的工作便告結束,頭家請長工和僕奴吃一頓豐盛的尾牙宴,同時也藉此機會暗示他們第二年是否要繼續留任,第二天所有的人領到了這一年辛苦工作的酬勞(可能就只有幾石稻穀而已),便可以返家了。

除了受雇於人者工作告一段落之外,也是傳統商市的結算之期,不只生意到此告一段落,過去一年來做生意所有的帳目都必須理清,有賺必須平分給合夥人如果有負債也由大家分擔,並共同決議第二年是否繼續經營。

尾牙也是土地交割的尾期,農業社會時代,土地是每個人每一家立業的根本,若非迫不得已,一般人根本不會願意出售土地,迫於現實必須售地的人,賣地不只自此失去了土地,更將永遠失去過去努力在土地上經營的成果,為了要給售地者一點點的補償,於是衍生出了無論何時完成土地交易,但原地主仍可保留地上物的採收權,直到當年所有的作物採收完畢為止,但也必須預防原地主故意將某些作物不收而拖到第二年又有作物長出,於是雙方約定最後的採收期到尾牙為止,過了尾牙無論地上物是否收成完畢,土地都必須交割給新地主。

人和人之間如果有借貸行為,尾牙也是傳統的還債之期,借方也可以在尾牙之前公開到貸方去討債,但如果欠債的人可以躲到尾牙之後,所欠的債就可以拖到明年再還了。

上述的每一樣傳統習俗都清楚的說明,尾牙是一年之中平常日子的結束,過了這一天,平常的工作都要告一段落,工人可以返家休息,商家也結完帳目不再營業,甚至連土地買賣都以尾牙為最後期限,可見得這個節日在歲時節俗中,所佔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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